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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设备竞价/比选公告

发布时间:2016-06-27 00:00 本文来源: 阿坝州林业中心医院

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都江堰分院·阿坝州林业中心医院

医疗设备竞价/比选公告

 (设2016-09)

 

一、竞价/比选设备名称:

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产地要求 数量
1 中药熏蒸治疗仪   国产 1台
2 高效辐射烧伤治疗机   国产 3台

二、报价要求:以人民币报价。

三、供应商资格要求:

(一)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

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3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4、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5、在经营活动中无违纪记录。

(二)资格预审文件需按规定提供以下资质资料:

1、比选人的法人营业执照(复印件)、税务登记证(复印件)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(复印件);

2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(原件);

3、非比选产品制造商参加比选,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的法人营业执照(复印件)、税务登记证(复印件)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(复印件);

4、非比选产品制造商参加比选,则必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产品的唯一授权书原件(说明:1、如相同产品的同一生产厂商向两家及以上的比选人提供授权书的,授权书无效;2、如产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生产的,则生产厂商指其在国内注册的分支机构或授权总代理);授权书必须加盖授权方鲜章和被授权方鲜章;

5、提供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比选人颁发的有效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(复印件);

6、提供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比选产品颁发的有效《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》(复印件);

7、法定代表人参与比选活动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(复印件),复印双面;授权代表参与比选活动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(复印件),复印双面;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都须加盖鲜章;

8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
以上要求比选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比选人印章(鲜章)。

四、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:阿坝州林业中心医院设备科(地址:都江堰市太平街445号)。

五、资料费(比选资料):200.00元,递交书面报名资料时交纳;售后不退。

六、投标保证金:1000.00元,递交书面报名资料时交纳,待比选谈价结束后退还;凡报名后不参加比选的配送商,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。

七、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16年7月8日下午16时

八、竞价/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资格预审合格后电话通知。

九、竞价/比选时间及地点:另行电话通知。

十:联系电话: 028-69396968   联系人:张先生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都江堰分院·阿坝州林业中心医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627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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